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菜脯根罔咬鹹的儒學(九)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一九一五年,日本殖民政府對台灣人宣布:(一)男性不得薙髮結辮。(二)女性不得纒足。 當時,台灣人口三百七十七萬餘。男性薙髮結辮者,約一百三十三萬餘。女性纒足者,約三十三萬餘。 禁令頒布後, 「頭可斷,薙髮結辮!不可廢!」 没有任何抗議行動或聲音! 默默承受或欣然接受? 感受尊嚴再次受到打擊?或恢復應有人性尊嚴? 值得討論嗎? 但是 台灣人何以在日本殖民統治二十年 仍保持薙髮結辮! 效忠滿洲人的大清帝國? 認為這種打扮,是漢人的傳統! 值得討論嗎? 倒是薙髮結辮看「四書」,看不出「吾其被髮左衽矣!」 令人訝異! 頭髮全部剃掉,保留銅板大小的一束髮,再編成長辮子。西方人稱豬尾巴(pigtail)。但仍有別於被髮、披髮或披頭散髮!? 「誓死維護漢文化,保留三千年來的女性纒足傳統!」 没有人這麼想過,無論男性、女性、老或少。 就不多說。 日本人為何頒布上述兩項禁令? 樹立新權威!告訴台灣人,殖民主已更換? 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3.09 2013.09.05, po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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