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God Bless “The People On Taiwan”! (108)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3)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 無獨有偶 佛陀亦認為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應當分辨自己行為的善、惡,勇於承擔不可逃避的善惡行果報(Karma-Rewards)。---造什麼因,得什麼果,這是六道輪迴的原理。---基此原理,輪迴六道眾生,皆是道德主體。--- 眾生知性差異甚大,故而,並非所有眾生皆能認知自己是道德主體。---也因此,人類不但不承認某類眾生是道德主體,甚至,不承認其為道德客體。---即使,同屬人類,例如主人,不承認奴隸是道德主體或道德客體。---惟 ,視其為工具! 某人為證明所言屬實,聚眾到神明前,公開斬「雞」,鄭重聲明所言真實云云。---「雞」不是道德主體或客體,「雞」是犧牲。--- 老子不得不嘆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見老子第五章) ---芻狗就是犧牲。--- 天地不把萬物當作道德主體或客體?---聖人或聖王亦不把百姓當作道德主體或客體? ---孔子的天命就在喚醒每個人的道德主體意識。---而且,孔子應是華夏文化,最早從事此理性啟發志業,故而,孟子讚曰:「自有生民以來,未有孔子也!」(見孟子公孫丑上)--- 猶太人認為上帝和亞當(Adam)有約定(Covenant)。---亞當、夏娃吃了蘋果,違反「約定」,因此,被逐出伊甸園。--- 此「約定」本身,明白顯示,亞當和夏娃皆是道德主體,應承擔違約責任。--- 上帝如是看待人類,人與人間,不能平等相待?--- 認知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是理性自發。---自我啟發後啟發別人,己立立人,己達達人,這就是理性。--- 佛陀和孔子都是啟發人類理性的先行者。---而,佛陀比孔子更進一步,完成其「天命」。---此天命可稱「個人目的自主,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這是道德主體的道德權力。---此權力現代人稱之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或自然之道(Natural Right)。---乃人類或眾生與生俱來的解放之德,並據此解放之德,更求解脫之道,以完成其終極目的。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11 2013.09.09, po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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