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God bless “The People on Taiwan”!(三十一)─個人目的自主─(1)

佛陀所建立的出家、在家僧團,構成一共產社會,而出家僧眾即是無產階級。 佛陀所建立的「解脫之道」,即佛陀所說的「經」,佛陀所制定的比丘、比丘尼「戒律」和優婆塞、優婆夷「五戒」、「八關齋戒」,通稱佛法,仍人類社會「已知」、且一再實踐驗證的「自由與道德」體系。 比丘、比丘尼戒律,稱波羅提木叉。凡持戒清淨者,亦得解脫,故稱別解脫。 在家五戒、八關齋戒,通人天十善業。持戒、持齋者,可以得到生天、再世為人甚至解脫等不同層次的果報。 佛陀的弟子,即學佛者,人人皆可依其意願,為自己的未來,量身訂製,個人完全目的自主。 有人發下大願,並「留惑潤生」,今生不解脫、不成佛,但,生生世世,再生為人,度化眾生,誰曰不可? 佛陀的經律,至少俱四大功能,即: 已生惡,令斷。   未生惡,令不生。 未生善,令生。 已生善,令增長。 此四大功能,使得學佛者,完全依靠自力,且自知自證,是否解脫貪瞋痴的束縛,是否解脫老病死諸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盡掌握在自己,完成「個人目的自主」的人生目標。最終,成佛。 佛陀所建立的「解脫之道」,俱有完整的「自由與道德」,自發、啟發,毫無強迫、強制,完全符合道德原理─理性自發。是說服力的極致,兼備信心說服力、理性說服力與事實說服力。 比丘還俗,不限次數。比丘尼得還俗一次。僧團並無刑罰權,更彰顯此共產社會的自律自治功能。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7.25 2013.09.07, po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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