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後記之三

—自由、自然權利的殉道者— 耶穌受難之前,克拉蘇(Marcus Crassus,西元前一一五至五三年,軍事將領,與凱撒、龐貝共稱羅馬帝國前三雄)將自由神戰士斯巴達克(Spartacus)及其眾多同志,不經審判,即處以十字架刑。從羅馬城郊至城門,沿著道路兩旁,緊密樹立十字架,架上竟然釘著數千自由神戰士的活體!綿延數里,何其殘忍! 斯巴達克(好萊塢—電影片名,本地譯作”萬夫莫敵”,Kirk Douglas 飾演其人),羅馬奴隷,被訓練成競技場鬥士,歷經無數生死博鬥,成為鬥士中佼佼者,稱神鬼戰士(The Gladiatorial Warrior)。為了人性尊嚴及自由,忠於道德良知,自我純淨,轉化為自由神戰士,率領其他神鬼戰士及鬥士,掙脫奴隷束縛,衝破煉獄(競技場),並號召羅馬境內奴隷,自我解放,為自由而戰,為返回家鄉的自然權利,奮戰到底。 斯巴達克等的反抗,只是為了恢復自由之身,為了回返家鄉,無意推翻羅馬政權。雖然,功敗垂成,先於耶穌走向十字架刑的殘酷命運。惟,「不自由勿寧死」,千古至為榮耀尊嚴的抉擇,斯巴達克等自由神戰士為自由、自然權利,莊嚴殉道。渠等用生命點燃的自由聖火,至今仍照耀人間。 自由聖火,永不熄滅! 莫那魯道為維護台灣主權者的尊嚴,率領族人,排拒日本人的殖民統治,其神勇善戰,堪與斯巴達克等自由神戰士媲美,雖然擋不住日本軍國強大武力,但是,莫那魯道永不屈服,終於率同近百族人,莊嚴其「死」,榮耀祖靈,為自由與自然權利而殉道! 莫那魯道等所點燃的自由聖火,與玉山同其壯觀恆永,古今東西聖火,輝耀人間。 自由聖火,常照台灣建國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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