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官逼民反(八)之六

日本人雖容許台灣豪門望族,保留其封建地主的地位。但是,基於「忠誠」原理,「學也,祿在其中矣!」憑的是,真才實學。 爾後,日本人積極開發台灣,養成大量苦幹實幹的台灣才學者,投入開發事業。 1945年10月25日至1952年4月28日,同盟國軍事佔領當局,「接管台灣」,就是靠著這批苦幹實幹的才學者,繼續推動台灣的現代化。尤其,杜魯門總統的圍堵政策,其捍衛西太洋最重要防線的重責大任,不能缺乏這些才學者,其追求自由民主的信念。而台灣的豪門望族,也跟著水漲船高。 但是,1945年10月25日,同盟國軍事指揮系統,來台接受日本軍隊的投降,並建立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者當局,「接管」台灣,怎麼營造出「光復台灣」、「接收台灣」的戲碼?台灣竟然誕生新「官方」──「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蔣介石也可宣稱,他「光」榮恢「復」大清帝國的台灣殖民主地位?不待日本聲明「放棄」和同盟國「承認」,就此「收復」台灣──包括人民和土地? 「接管」的權力高於官方權力,是戰勝國的正當權力!麥克阿瑟將軍「接管日本」,就是實例。蔣介石為何要自己「降格」,做出「不成立」與「無效」的「接收」行為? 「接收」後,必須物歸原主。一如没收盜匪掠奪物,必須物歸原主,否則,就是「侵占」、「掠奪」。 「接收」台灣,不將台灣歸還台灣人民,侵犯台灣人民的領土主權。如此侵犯、掠奪行為,引起二二八事件,能以「官逼民反」,表示承擔責任的誠意? 「官逼民反」,何其嚴重! 「政府由人民組成,其正當權力來自人民的同意」(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政府豈有任何正當權力,逼迫人民反抗? 逼迫人民反抗的「政府」,就是「背叛」人民,如此政府(或官方),不就是叛國?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4.02 2013.09.05, po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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