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 Bless Taiwan (R)
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祖孫不同姓,親兄弟姊妹也不同姓
現行法律規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 由於這條法律的介入,完全推翻姓氏傳遞的兩大原則:(一)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二)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因此,孫子不跟祖父同姓,兄弟姊妹也各姓各的。 這條法律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立法通過的。 「手牽手,心連心,來作伙,伊是咱的寶貝。」 民進黨還唱得下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03, po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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