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天祐台灣 第三篇 人的尊嚴(11)

參、挑戰理性與理性回應 一、挑戰理性的浪漫運動   西方啟蒙運動,依據洛克經驗論 (Empiricism) 的立場,限制人類心智活動在常識範圍,或認定自然科學外,無真正知識。而且,諸常識哲學家,摒棄詩歌、文學、戲劇的創作價值,將人類心智活動侷限在理性,取決於常識註27。因此,引起反動,並非無緣由。這股非理性的反動,與其說挑戰理性,勿寧說是挑戰常識,而此浪漫運動 (Romantic Movement) 由盧梭首先發難,黑格爾獨領風騷,尼采也不落人後,馬克斯、恩格斯更後來居上,衝擊新的平等社會秩序與權利秩序,並直接威脅人的自由、追求幸福的目的自主、甚至生命,人的尊嚴,岌岌可危!   盧梭 (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 在《民約論》 ( The Social Contract, 1762 ) 重申洛克的自然權利論,強調人生而平等、自由、享有財產權利。並藉社會契約說 (The theory of Social Contract) 闡揚主權在民理念註28。   但盧梭提出共同意志或稱公意 (General Will) 的概念,作為社會國家的道德、法律基礎,演成強迫自由、強迫具有道德性 (Forced to be Free, Forced to be Moral) 註29 ,誠為日後集權國家的強制教育、灌輸意識型態 (Ideology) 預留伏筆,而視財產制度為不平等的由來註30 ,無產階級的訴求,並非無的放矢!   然而,盧梭崇尚自然、熱愛自由,否定科學與藝術的價值。並無階級意識與鬥爭的根由,而且,盧梭捨智性就感性,唱出一段心靈科學的衷曲:「美哉,純樸靈魂之壯麗科學,知汝其難復迂哉?汝法則,於懇訴傾聽自我,尚不足以得之?」註31其質樸浪漫,非黑格爾之流可同日而(與)語。   黑格爾 (George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 自稱集西方哲學大成註32 ,為近代歷史主義或歷史哲學 (Historicism) 之導師,其哲學分為兩支,左為馬克斯歷史哲學,右為種族主義或法西斯主義的歷史哲學註33。此等形而上學型態,可總稱讖言哲學 (Oracular Philosophy) 註34,藉用若干假設性的先驗命題為基本原理,並演繹此等原理作出結論,這些結論,就歷史哲學而言,即預測或臆斷人類歷史的最終演變,也就是推斷全人類的最終命運。   歷史哲學的推演術,乃源自黑格爾的唯心辯證法 (Idealistic Dialectical Method) 。黑格爾集赫拉克利特 (Heraclitus,約在西元前五百年)的永恆流變 (Perpetual Flow) 、柏拉圖純有、非存有、生成 (Being, Non-Being, Becoming) 的宇宙生成論 (Cosmogony) 與亞里斯多德的第一因、究極因 (First cause, Final cause) 等形而上學原理與概念,綜合而成正反合 (Thesis, Anti-Thesis, Syn- Thesis) 的辯證邏輯,這也是讖言哲學的辯證術。此辯證法可演練如下:   純有(正)→非存有(反)→生成(合),顯出宇宙的生成,而所謂生成,指人類萬物、自然的生成或創造。   宇宙本體論 (Ontology) (正)→宇宙生成論 (Cosmogony)(反)→宇宙目的論 (Teleology)(合)。呈現整個宇宙的過去現在未來。   而上帝第一因,代表宇宙本體,也可以柏拉圖的絕對理念 (Absolute Idea) 表示是(正),人類社會無論過去現在未來,再加上萬物自然界為(反),經過辯證法則為上帝、第一因、究極因、絕對理念與人類、萬物、自然界統合在絕對精神 (Absolute Spirit) (合)。宇宙全 體即統一在上帝所計劃的最終目的絕對精神。黑格爾的最高價值也在絕對精神的獲得。此種絕對精神,具有宗教意義,但並非常識所能認知。上文提到,柏拉圖等的形而上原理、概念,純屬本體界概念,非感官知覺所能及,並無知識的合法性 (Legitimacy),康德提出如此界說。因此,黑格爾的唯心辯證法可否轉化為唯物辯證術 (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不無疑問,雖然,唯物論不涉本體界!   基本上,黑格爾正、反、合辯證法,即使是理性或真實的實現過程,不帶否定或相互排斥意涵。用於現象界亦應如是!倘若以人類的繁衍為例:父(或正或反)與母(或正或反)生子或女(合)。父母不相否定、排斥,父母與子女間亦如是。父母期待子女健康成長並予以養育。子女期待父母健康長壽,並於父母勞動力減弱予以扶養。父母子女間互相期待的,就是幸福。沒有這個幸福期待,人類早就滅種,談什麼階級仇恨鬥爭!談什麼終極社會的實現?因此,整套辯證邏輯,用於唯心或唯物,不含否定排斥,更沒有仇恨,還鬥爭什麼?這完全合乎常識或常識判斷。   為什麼馬克斯 ( Karl Marx, 1818-1883 ) 、恩格斯 (Friedrich Engels, 1820-1895) 的唯物辯證就是否定,再否 定,排斥再排斥?甚至產生仇恨?難道把理性換作科學,社會就不存在溫情,人的社會沒有常識所見的人情、溫情,人道主義 (Humanitarianism) 不就消失?共產社會是人類終極社會?人類歷史能這樣預測?這種預測無異權力意志的無限上綱。公意、共同意志 (General Will) 能預設,不必經由公民自由意志表達?人的自由一經統一模式化,即無自由的意義,人的尊嚴也隨著自由的劃一而喪失!   尼采 (Friedrich W. Nietzshe, 1844-1900) 以其超人哲學及強者道德,強化權力意志 (Will to Power) 及其正當性。德國納粹種族主義的瘋狂,並非無其宗奉。而二次大戰期間六百萬無辜猶太人慘遭殘殺,能不震撼人類良知!   學者評道:柏拉圖哲學所建構的理想國,由哲王統治一切,重現於現代威權福利國的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Authoritarian Welfare States) ,如納粹法西斯政權 (Nazi's Fascist Regime) 、共產政權 (Communist Regime) ,個人的生命、自由交付國家管控,就是代價註35。而柏拉圖的理想國,世稱烏托邦 (Utopia),子虛烏有,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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