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
天祐台灣 第三篇 人的尊嚴(5)
五、堅持「主權在民」的信念,始能「做自己、做自己 的主人」 莊子生於昏君亂臣的楚國,收起「天子劍、諸侯劍與庶人劍」註19,楚國終無能攻克秦國,秦國遂於二十年後(西元前二二一年)統一中原。張良發下重誓:「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十五年後,協助劉邦亡秦。 有尊嚴的台灣人,想永遠「做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必須收起好勇鬥狠傷人害己的「庶人劍」,善用手中的天子劍或諸侯劍,成就天子諸侯,成就台灣,也成就自己。手上的天子劍、諸侯劍就是公民權,選舉、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權。現在是民主時代,主權在民,不必做張良等劉邦,不必畏懼昏君亂臣,更不必「乘桴浮於海」找尋「無何有之鄉」! 六、小結 現在所有台灣人民,皆握有天子劍、諸侯劍與庶人劍,幾乎平等自由,既沒有特權「支離其形」,也不必「支離其德」,但是,為什麼所有台灣人民既不得意又沒尊嚴?是否: (一)「做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有其根本的迷思(Myth) ?不認識自己? (二)國家認同出問題? (1) 堅持自己是台灣人,不認同中國,無論是中華民 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皆不認同,台灣國叫得出來 嗎?誰理你! (2) 堅持中華民國的人,視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 碰到「一中」,不是中華民國,也不是中華人民 共和國,又是中華民國,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能這樣「各表」?誰聽得懂? (3) 不作任何堅持的人,既得意又有尊嚴?左右逢源 嗎?天曉得! 「無論如何,拿出一把劍,切割中國與台灣的糾結,一邊一國,不是一勞永逸?」 而這把劍就是「常識」!暫且按下劍,先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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