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

天祐台灣 第三篇 人的尊嚴(2)

二、人的尊嚴何在? 依常識判斷,支離疏或支離叔註06,應是虛構人物,雖然道家不乏這類神仙畫像。由此可見,道家對殘障人士的尊重,尤其道家的「無為而治」更顯現「人的尊嚴」!   伊氏與莊子雖然精神上絕對「做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但是在現實生活,就不是很有尊嚴,伊氏是奴隸不用說,莊子呢?他「衣大布而補之,正緳係履」去見魏王,魏王嘲笑他狼狽、「憊」。莊子辯說:「士有道德不能行,憊也,衣敝履穿,貧也,.....今處昏上亂相之間,而欲無憊,爰可得邪?」註07本來莊子辯稱穿破衣、破鞋只是貧窮,但是遇到昏君亂臣,能不狼狽!亦不得不承認,自己是既貧窮又狼狽!莊子因為貧困,找監河侯借米,竟遭推諉,免不了發怒註08,而且,喪妻還敲盆高歌註09,尊嚴何在? 身體先天或後天有重大缺陷,依常識,已無用處,或許不為社會所用。倘若不拋棄自己,仍有大用,至少還能做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身心健全的人,為避免助紂為虐、被人糟蹋,扭曲自己,尊嚴何在?   莊子與伊氏崇尚自然,清靜寡欲,強調生活合乎自然 ( Live According to Nature ) 。雖然,對於自然,各有不同解讀。伊氏傳播史多以各 (Stoicism) 的自然理性,為羅馬萬民法 (Jus Gentium) 注入若干自然法 (Jus Naturale) 思想,如平等對待外邦人、奴隸的解放註10。莊子承繼老子道德思想,開創道家兩千五百年來的崇高學術地位,道家、道教幾乎不分,道法自然,成為民間重要信仰與精神食糧,貢獻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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