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中華民國不存在!中華民國國籍呢?(一

中華民國不存在。 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中華民國「國籍」,失去其依附的主體(Reality),也不存在。 那麼,俱有中華民國「國籍」,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乃至「護照」,不就是「攏是假」(Non-stay)。有任何意義? 俱有中華民國「國籍」,不代表擁有任何「國籍」。但是,對某些人而言,它代表,是或曾是中華民國的「遺民」。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就是「遺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理中華民國「護照」。但根據此「遺民證」,核發「台胞證」,准許入境「中國」。 「台胞證」代表特殊的「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分證?用意何在? 建立特殊「國」與「國」關係? 不! 中國共產黨用以建立「一國兩制」。 中國國民黨用以建立「一國兩區」。 台灣人,會認為自己是或曾是中華民國的「遺民」?並且,樂於當「呆胞」? 台灣人拿著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其他國家,通關時,經常要表明: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必要時,還得說清楚講明白:ROC不是PRC。 ROC和PRC不都是China,One China?! 外國人聽得「霧煞煞」! 台灣人或任何人,真能說清楚講明白? 其實,說清楚講明白,拿著中華民國「護照」,得以入出境其他國家,就是因為:「台灣是實體,你是台灣人。」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5.07 2013.09.05, po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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